海外业务
|
欧洲单一专利精简概述欧洲单一专利时间轴 2022年1月19日:临时适用议定开始 2022年9月(预计):德国批准程序完成 2022年10月1日(预计):“日出期”开启 “日出期”将持续三个月,在该期间内,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提交退出的意向声明(opt-out declaration) 2023年1月1日(预计):德国批准程序完成后的第四个月的第一天,单一专利及统一专利法院正式生效 单一专利的请求程序 单一专利是一种“具有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授予欧洲专利后,对于参与单一专利体系的国家,申请人可以请求将该欧洲专利登记为单一专利,也可以通过传统途径选择感兴趣的国家进行生效,两种保护途径可以并行(但不能得到双重保护,即选择单一专利体系,不能在其覆盖的成员国内单独生效)。 时间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单一专利请求,对此不产生官费。此外,只有在2007年3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才能提出单一专利的申请。 单一专利途径对于欧洲专利申请人来说是一种新的登记形式(一次登记,多个国家统一生效)。 欧洲单一专利优势 1)程序便利:单一专利将在参与单一专利体系(UP体系)的全部成员国的领土范围内具有统一效力。 2)管理方便:每年向EPO支付一笔维持费。 3)降低费用,节省翻译费:专利权人通过单一专利途径将欧洲专利登记为单一专利时,如果授权专利的语言为法语或德语,则应提供授权专利全文的英文译文;或者如果授权专利的语言为英语,则需翻译成另一种欧盟官方语言之一。无需像传统生效程序那样,翻译成其他小语种。 4)法院统一管辖:对于通过单一专利途径登记生效的单一专利,其相关的争议和纠纷将始终受统一专利法院专属管辖,其判决结果将适用于所有已批准UPCA的成员国。通过统一专利法院的集中维权;通过统一专利法院获得搜查令等。 单一专利的过渡措施 欧洲专利局宣布了两项过度措施,将在德国批准UPCA之日起开始启用: a)提早提出单一专利请求 b)请求延迟授权欧洲专利。 选择退出(Opt Out) 统一专利法院将对欧洲专利诉讼拥有管辖权。其有7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专利权人/申请人可以选择退出UPC的管辖,以便诉讼可以在国家法院进行,此外,在3个月的日出期内将允许专利权人提前申请退出。 建议 在欧洲专利授权阶段选择登记为单一专利还是经典登记专利,以及过渡期内是提出或撤销“退出(Opt-out)”声明,需根据企业自身需要、专利资产和整体布局多方面考虑,做出合适选择。 |